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第14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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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她终于学会最简单的一套刀法时,回家成亲的师兄携妻回山,见面时才发现这个师兄是救了她的刀客,师兄的妻是继母生的只比她小一岁的妹妹金灵芝。
  那个有父疼母爱、活泼恣意、不用住进深闺、不用学习琴棋诗画织锦刺绣却可以舞刀弄枪、出门游玩赴宴的妹妹。
  她逃婚,妹妹代嫁,成为天下兵马大元帅的儿媳妇,颇得婆家喜欢。
  写到这里,陆明珠轻笑一声。
  继母的算计简单粗暴,奈何金凤凰由她一手教养,任她搓扁揉圆,年纪轻,未经世故,看不破她的手段,看不透她的人心,连丫鬟都是她的人,终被算计得一无所有。
  因为婚事是金凤凰的,所以给她备嫁妆时,生母的嫁妆全部陈列其中,现在都是妹妹的了,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也因为她逃婚,她很快被金家除名,对外宣称说她生病而亡。
  见到她,妹妹也没有认她。
  从此以后,世上再无大家闺秀金凤凰,只有大刀门的女弟子金凤凰。
  她勤学苦练,坚定地往前走。
  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她成为一名优秀的刀客,达到出师的标准,行走江湖时,遇到一个喜欢她的黑衣少年。
  陆明珠花两天写完大纲,然后写开头。
  写剧本时,她的速度就提升上来了,很快,她便完成一万余字的开头。
  接着润色、誊抄,亲自寄出去。
  陆明珠依旧比较看好发行量极大的《香江日报》,所以还是寄给他们,如果被退稿她再转投其他报社。
  有过退稿、改稿的经历,信心略不足。
  时代不同啊!
  把大信封放进邮箱里时,陆明珠揉揉酸痛的手腕,没有立刻回家。
  她下山去明珠小食铺吃美食,进门就想退出来,因为她又看到李青云带陆菲菲在吃鱼蛋面,穿着打扮倒是相配。
  陆明珠悄悄地走进去,没让他们发现,并背着他们坐在李青云座位的后面。
  李青云正向陆菲菲打听分家的事。
  陆菲菲很郁闷,“是分家了,但是和我没关系。爸爸向来只喜欢明珠,不喜欢我,根本没有分任何家产给我。”
  即便她违抗父母也要和李青云在一起,此时也觉得十分不忿。
  陆明珠得到的太多了。
  而她,只有结婚才能从陆父手里拿到一笔可能不低于姐姐们的嫁妆。
  她这么跟李青云说,李青云大义凛然地道:“好男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时衣。菲菲,我们制衣厂已经卖出去不少衣服,我相信有朝一日我会让你拥有令别人羡慕的财富和地位。”
  他双手握着陆菲菲的手,深情地说:“菲菲,我们结婚吧!”
  说着,他拿出一个戒指盒。
  紫红色,丝绒面,小巧玲珑,上面还压着“明珠金钻行”五个金色的标识。
  轻轻推开,露出一枚钻戒。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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