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第12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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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琳不笨。
  她若是笨,就不会从一无所有走到拥有数十万身家的地步只花不到一年光阴。
  她十分明白金钱的重要性,现有资产是自己的后路,无论如何都不能拿出去,哪怕是用来为自己赎身,因为她担心自己解约后连工作都找不到,真沦落到那种境地还不如现在,虽然工作繁重,但获得的报酬不菲,只是比不上从前全部都落在自己手里而已。
  知道自己高看路易、看低陆父后,又见不到陆父,想通了的夏琳果断冷静下来,选择先做好公司安排的工作,然后再找机会东山再起。
  没和路易分手,她还需要路易的身份庇护她。
  已经没有陆父了,不能没有路易,好在路易也没有和她分手的意思,每次见面仍会对她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因为他的存在,大明电影公司的人不敢太过分,包括明辉。
  夏琳一消停,记者差点失业。
  得知夏琳没再找陆父,而是拼命工作,陆明珠也蛮佩服她的。
  这么快就清醒过来,不简单。
  陆父其实没有别人想象中那么愤怒,他图夏琳年轻美貌,夏琳图他有钱有势,两人各取所需,在感情上谁也不欠谁,只是夏琳接受路易示爱的举动伤了他的面子,所以才予以小惩大诫,过后便弃之脑后,不再关注。
  陆明珠就更不在意了。
  她做女儿的,关心老父亲的绯闻干嘛?
  不如坐在家里数一数刚收到的毕业礼物,一件又一件,全部热乎乎。
  丰富了她的收藏。
  大家都热衷于送她各式珠宝,还是特别珍贵且独一无二的那种,因为普通珠宝已经难入她眼,拿出来反倒丢人。
  陆明珠最喜欢谢君峣送的猎豹胸针。
  是的,完工了。
  脚踩一块硕大绿翡翠的猎豹优雅、矫健,睥睨天下。
  正愁没机会佩戴这枚和手链配套的胸针时,陆明珠忽然收到明辉亲自送上门的请柬,请她和陆父一起参加他儿子明珩的婚礼。
  举办地点是仅次于香江大酒店的元华饭店,时间是6月28日。
  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顾及贺萱和明玥,陆明珠不想去,等明辉离开后,她打电话给明玥,明玥却说:“去,为什么不去?我和我妈不现身,你看看热闹回来跟我说。”
  贺萱是一点面子都不肯给明珩。
  无论明辉怎么请求,她就是不答应。
  明辉无奈至极,他想早日抱孙子好延续血脉,又担心明珩没人管束,在外面花天酒地闹出事,只好一个人操持婚礼,忙得脚打后脑勺。
  主要是明珩之母叶丽丽不算名正言顺。
  虽然沿袭大清律例,明辉可以纳妾,但是叶丽丽没有进门敬茶,未经贺萱的同意,明辉还真不敢和叶丽丽举行纳妾仪式。
  贺云活着呢!
  因此,这个所谓的二太,也只是个称呼而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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