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第9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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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嫁过去还是得和以前一样过着穿旧衣草鞋的苦日子,没有未来。
  林晓红不愿意。
  于是,她盯上住在国际饭店里的归国华侨,说服父母帮她制造了几场偶遇。
  一旦下定决心,九匹马都拉不回来。
  这位华侨姓郭,叫郭天宝,在南洋经营零售生意,规模不小。
  郭天宝人到中年,当然抵抗不了妙龄女郎的投怀送抱,加上他想归国定居,正好可以用上林家的人脉,便顺水推舟,开始追求林晓红,时不时地送上一些鲜花和从国外带回来的香水化妆品和手袋首饰等物,时不时地带她去下馆子买衣服,出手阔绰。
  很快,他得到林晓红的芳心。
  当他用一枚2克拉的钻戒向林晓红求婚时,林晓红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欢天喜地地答应了。
  他们商量好了,等贺云等人离开后就办一场盛大的婚礼,让人知道林晓红即使是再嫁之身也能嫁个有钱人。
  在林晓红看来,钱比权重要多了。
  她真的受够了贫穷。
  林父和林母本来不同意,两方思想路线不同,容易造成分歧,架不住林晓红乐意,还拿几个因穷而说不上媳妇的的兄弟来说。
  反正最后,全家同意了。
  无他,尝到有钱随便花的滋味了。
  郭天宝待他们很大方,还出钱在首都买了一座阔朗的四合院送给他们,这样他们就不用十几口子挤在组织安排的小房子里。
  所以,参加践行宴的时候,为表明态度,郭天宝刻意带上年轻貌美的林晓红。
  陆明珠第一眼就看到了。
  第065章
  到底是今非昔比。
  之前见过的林晓红虽然相貌秀丽,皮肤白净,但衣衫简朴,难免减分。
  如今,她眉毛修得很精细,梳着香江非常流行的堆云髻,穿着漂亮的红色亮缎旗袍,踩着黑皮鞋,行动间婀娜多姿,肩上搭着白色的狐狸皮披肩,戴着白色丝质手套,还有一串颗粒不大不小的翡翠珠链悬挂在胸前,配着翡翠耳环和手镯。
  虽然翡翠的质地不够透明,颜色不够均匀,但仍称得上满绿,经灯光一照,水头就出来了,给她添几分温婉雅致的韵味。
  真正诠释出什么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装。
  唇红齿白,光彩照人,所到之处留下一片香味儿。
  是夏奈尔5号。
  受到邀请的宾客不觉得怎样,章振兴等老一辈人却都惊呆了。
  差点没认出她是林晓红。
  还是郭天宝带林晓红过来跟他们打招呼,他们才知道。
  林晓红得意地瞥了陆明珠一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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