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第5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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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夏琳服侍得多周到!
  在市民眼里,夏琳是万众瞩目的大明星,光华璀璨,但在这些商界大佬跟前却是不值一提,明显很卑弱的样子。
  夏琳浅浅一笑,“我接拍了飞花电影公司的《鹊桥仙》,陆先生说是陆小姐写的。”
  陆明珠疑惑道:“你不是如意电影公司的么?”
  可以接拍其他公司的电影?
  夏琳看出她脸上的疑问,仍笑得很温婉:“飞花电影公司出5000块港币的片酬,我和公司分成,算是给公司创收,公司当然同意。”
  “和公司分成啊?几几分?”陆明珠很好奇。
  “五五分。在业内算是不错的待遇了,我第一部戏就拿到100元的片酬,而一碗猪血粥只需要6仙,100元够我们一家人过上一个月。现在我能拿到2500元,一年多拍几部电影,就够买一层楼了。”夏琳一脸满足。
  虽然已获赠太子道一层千呎住宅,但她穷怕了,还想攒一笔钱继续买楼。
  陆明珠点点头,“买楼挺好的,有钱就买楼,买楼能升值。”
  夏琳暗暗记在心里。
  她很高兴,因为这位千金小姐行事大方,眼神清澈,没有瞧不起她的意思,反倒是王太太和小王太太难□□露出几分看不上。
  因男人们各有工作在身,很快就起身离开,陆父也带走了夏琳。
  只王太太和廖婉茹婆媳无所事事,留了下来。
  “明珠,你看你爹,你看看,才到香江多久?没两个月就找这样一个小明星。”王太太看不惯陆父的行为,也瞧不起夏琳攀龙附凤的行为。
  廖婉茹跟着点头,“从前勾着吴太太的儿子,现今不说也罢。”
  陆明珠才想起买大珍珠的吴太太,她的确提过夏琳,还说夏琳不如自己漂亮,原来被夏琳吊着的公子哥儿就是吴太太的儿子啊!
  听了王太太和廖婉茹的话,陆明珠想说夏琳和她老爸是半斤八两,谁也不比谁高贵。
  但老爸是亲的,又给那么多财产,做女儿的得孝顺。
  必须孝顺。
  对此,陆明珠不作评价。
  等到第二天看报纸,发现有一篇关于明珠小食铺的报道,说大明星夏琳很喜欢吃这家店里的美食,也有富豪为之剪彩,陆明珠就更没有意见了。
  虽不知是谁写的新闻稿,但给她带来好处是真的。
  明珠小食铺可谓是客似云来。
  上下三层的座位不够用,食材险些供不上。
  接连一周,每天的营业额都超过5000元港币!
  虽然利润微薄,但也有10%到20%。
  真不能小看明星效应。
  《化蝶》这部电影的热度越来越高,夏琳的名气越来越大,再加上她和大富豪的绯闻日益喧嚣,导致《鹊桥仙》未播先火,引来万众瞩目,忙得飞花电影公司连夜开拍。
  而在这时候,陆家筹备月余的珠宝行隆重开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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