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他的面具(郑,200珠加更)(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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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女生痴痴望着他的背影。
  她马上就要去澳洲读书了。
  *
  他家离学校有些距离,走到公交车站,坐十站,下车还要再步行十五分钟。
  这一圈都是出租屋,老旧的小区,墙壁斑驳,地上水渍混杂着油渍,是一楼早餐店泼到后门的污物。
  走进逼仄的楼梯间,步行到第叁层,把钥匙插进发锈的锁孔,因为不够润滑需要巧劲才能把门打开。
  一个30平方米左右的出租屋,本来是一室一厅,被改造成了两个卧室。
  郑芬兰没有正经工作,主要靠和男人约会生活,给郑琦茗生活费也是什么时候想起来才会转账。
  但是她对他的要求很高。
  因为他是那个人的“儿子”。
  *
  那个人是郑芬兰的初恋,年轻时总穿着一件洗的发黄的白衬衫,俊秀腼腆,为了攒上大学的学费跑出去打工。
  两个人牵牵小手,亲亲小嘴,还没发生什么,他就去上大学了。
  再见面是在隔壁市的一家花店,郑芬兰在那当店员,那个人走进来,西装革履,面容疲倦,要买一束最贵、最新鲜的花。
  旧情人相见,天雷勾动地火,滚到一起。第二天,那个人抱着那束花离开了。
  她安慰自己,反正本来也不是送给自己的。好在还是痛快了一场,没留什么遗憾。
  没想到没几个月,她的肚子就大了起来。
  “趁年轻,打掉吧。”
  花店的店长是个中年女人,更有阅历的她知道单身女人带一个孩子的艰辛。
  可她怎么舍得?
  她摸着肚子,想的只是:孩子会不会像他爸爸那么漂亮?
  孩子生了下来,皱巴巴的,像小猴子,一点也不好看。
  她翻遍字典,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琦茗。因为他的父亲来自一个漫山遍野种满茶叶的地方,愿他如美玉,愿他如香茗。
  她没有后悔生下他,但她不知道养孩子竟然这么花钱,攒了几年的积蓄在孩子的奶粉、尿布上花了大半,他还容易生病,看病买药又花去不少。
  没有学历、没有时间、也没有工作经验的她,只能靠着自己还算不错的外貌条件,靠恋爱过活。
  她本来是没有什么怨气的,路是自己选的,孩子是自己生的。
  用自己所有的积蓄买了一个小户型的房子,还没装修,但她很满意。
  直到她在县城商场的电子屏幕上看到那个人熟悉的脸,才意识到他现在竟然是上市公司的总裁了。
  发现郑琦茗的生父从穷小子变成有钱人之后,她就带着初中刚刚毕业的他离开家乡,在这座城市漂泊。
  然而,不幸的是,那个男人早已成家立业。而且还有一个只比他小几个月的儿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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